201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序开展。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我局坚持以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就业工作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各项指标完成了市下达的全年任务,劳动保障、人才服务和人事管理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1.大力抓好促进就业工作,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多方位多渠道努力促进就业增长。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201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62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8500人的101.42%;实现新增就业10464人,完成市下达任务9500人的110.1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02人,完成市下达任务2200人的100.0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二是加大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力度。全区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54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47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180人的265%。审核发放社会保险补贴883人共计136.3万元。三是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2014年全区批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0笔共计2898万元,发放贴息约122.3万元。实现创业308人,完成市下达任务300人的102.67%,带动就业622人。四是大力抓好家庭服务业。全区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658人,全部推荐就业。五是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我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提供80个见习岗位给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大力推进城乡劳力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我区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整合各类力量,主动送教进厂下乡,努力开拓培训工种,积极探索各种培训模式,多渠道多形式拓展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培训机构建设。与本区和市区、清城区等10家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进一步壮大了我区的技能培训力量。二是培训工种实现新突破。今年来我局共开设了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企业班组管理、塑料注塑、育婴员、计算机操作员、农家菜烹调和叉车司机等17个工种,进一步扩大了培训面,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三是深入开展进厂下乡送技能活动。2014年共培训城乡劳动力包括企业员工512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4000人的128.08%,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为企业输送了一批技能人才。
3.完善企业招聘服务机制,着力解决“招工难”问题。以应对当前企业招工难为重点,致力于服务企业,积极探索完善企业招聘服务机制,多渠道帮助、指导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目前已形成了企业用工联系调查机制、定期举办的“南粤春暖”等大型劳务招聘会、长期开放的赶集式劳务招聘服务平台和送企业入镇进村招聘服务平台等服务机制。今年以来,我局举行了包括北站广场“南粤春暖”就业服务大型劳务招聘会、各个镇场举办镇场专场招聘会、清新公园现场招聘会、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周专场招聘会等56场招聘会,到场企业累计达541家,提供近32089个岗位,超过24793人次到场应聘,达成就业意向的有4443人,其中现场录用2612人。从企业反馈信息来看,除个别企业因扩产外,大部分企业缺工率已降至10%以下的正常水平。
4.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全区社会发展大局保持稳定。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和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劳资纠纷问题专项治理,从去年10月16日开始,对我区136家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职工6.53万人。2015年共处理各类劳资案件55宗,涉及人数约1199人,涉及金额约661万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企业欠薪处理机制。二是贯彻执行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共办理劳资保证金专户111宗,缴存金额2862.15万元,暂未发现已办理企业有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请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清新区执行《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免缴工资保证金问题规定的通知,全面加大保证金缴存力度。三是抓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坚持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依法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50件,均在规定的时效内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调解结案的35宗,占全部案件的23%。审结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宗,涉及劳动者816人,涉及金额717.2万元。四是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认定工伤701件,评定伤残等级207人,医疗期确认67人,确保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能及时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得到合理的赔偿。
5.大力抓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为促进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撑。一是积极协助区人民医院谢道远、罗伟初和清远市金盛锆钛资源有限公司于非等人申报清远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创新,倡导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机制。三是积极向非公有制企业宣传推介人事代理业务,为在这些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寄存、办理档案工资、转正定级等服务,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2014年办理人事代理业务146人和个人档案调动175人。四是协同区直相关部门做好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一线201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共有23人到我区服务。
6.认真抓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充实机关人员力量。一是规范机关单位中层干部任免和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九级职员)聘用管理工作,把好职位职数和任职条件审核关。审批任免股级干部共206人,办理领导岗位(九级职员)聘用59人。二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从6月份起对全区行政机关2100多名公务员和80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共选调了五批次共96人。按市的部署完成了2014年度县直以上和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的相关工作,共公开招录79名。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招聘168人,另有21人的招聘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内可完成。积极协助区法院、区民政局做好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考试工作,招聘了7人。
7.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一是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并相应调整了教育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总量。二是落实了约482名人民警察和审批了法院、检察院共23名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三是协助区住建局核定全区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共计约13000人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房屋维修和物业补贴。四是按照《关于做好享受高一级级别生活福利待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兑现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享受高一级待遇”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8.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从2月份开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委第三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突出反“四风”、转作风,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批评、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教育,增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综合近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反映招工难或缺工问题仍然存在;技能培训受师资、考评员等的限制,一些工种难以开展培训;劳动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劳资纠纷案件有上升的势头等等。
二、2015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形势下,围绕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2015年我局将着重在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人事人才、作风建设、机关党建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1.在就业服务工作上,抓好农村劳动力“双转移”工作,加强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服务,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指导各镇人社所做好农村劳动力数据库的录入和更新工作。用好用活就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
2.在技能培训工作上,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劳动者知晓免费技能培训优惠政策;加强与各镇人社所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各镇人社所在村一级和企业中开展劳动培训的影响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努力扩大培训工种,提升师资质量。
3.在招聘服务工作上,加强对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用工需求情况,适时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实时为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提供多渠道的招聘服务。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加快转型升级、改善工作环境、转变用工观念和管理模式吸引和留住员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4.在劳动保障工作上,加大劳动监察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建设领域劳资保证金的办理工作,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坚持“和谐仲裁、和谐办案”的方针,抓好调解和仲裁工作,提高调解率,按时结案率保持100%。加强社会保险法宣传,抓好工作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继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5.在人才人事工作上,拓宽社会人才服务领域,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人才提供各类优质服务。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认定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创新,不断壮大我区人才队伍。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区干部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我区干部队伍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
6.在工资福利工作上,做好我区规范国家公务员津补贴和教育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建立完善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力度。
7.在强化党建工作上,紧密联系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定部署,结合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防范潜在风险。
8.在作风建设工作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以“准、狠、韧”的劲头,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为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